核价作业

一、核价单输入

对于提供各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可利用『录入核价单』将报价内容输入计算机,后续进行采购时若该供应商先前已经有核价记录,而信息存在于『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』作业中,则单价由先前的信息缺省。当然对于系统所缺省的单价只要该用户权限许可,可允许人工逐笔品号更改。

二、核价单打印

对于已录入的核价单信息,可利用『凭证打印』将核价单印出。另外亦可事先于『设置单据性质』中将核价单设为 [直接打印],则于核价单输入后即可立即打印。

三、核价单审核单(核准)

为确保核价单信息不被有意或无意的被更动,核价单应于主管核准信息无误后,应将核价单运行 [审核],单据审核时会于核价单上方明显位置出现 [核] 字。另外亦可在『设置单据性质』中设为 [直接审核],则核价单信息输入完毕后即自动审核。

若核价单在单据性质设置中设为 [更新核价] 则核价单审核时将更新『品号供应商信息』的计价信息。

核价信息可设置其生效期间,将有助于各时点的采购单输入,对于失效的单价亦可保存历史记录,方便提供供应商管理的参考。

四、核价单更改

核价单的更改可分成两种层次来管理:

1.还未审核前核价单的更改,直接找出欲更改的核价单,更改的即可。

2.已审核的核价单,需要更改时请直接运行核价单 [撤销审核],然后直接以 [更改] 或 [删除] 功能,将原核价单变更,此种变更系统亦将保留该单据最后一次的更改日期及用户信息。

核价单更改时系统可设订更的权设,如采购员只能更改自己的核价单,关于权限设置请详「设置用户权限」。

五、核价明细跟催报表

如欲了解时序别的核价单状况如失效状况,审核可否打印『供应商核价明细表』,做为跟催的依据。

六、核价单作废

输入的核价单如有误,可直接更改或撤销审核后另行输入。另一种处理方式则是将该单指定 [作废] 。经指定 [作废] 的单据将不做 [审核] 处理。应注意,已审核的单据不允许作废,除非先行取消 [审核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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