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变更作业

一、采购变更单输入

当已经审核 (核准) 采购单发生变更的需求时,欲保留变更前后的原始信息,则应利用『录入采购变更单』来变更原始采购信息.采购变更时,新系统将进行变更版号的管理,版号从0001-9999由系统自行累加。

当然亦不是所有采购单都能进行变更,如采购单已经结束了,已经有进货行为还要变更采购对象,或采购品号..等.这些异常的变更行为将受系统的控制,不允许采购变更单信息的输入。

二、采购变更单审核 (核准)

为确保已输入的采购变更信息不被有意或无意的更动,因此在确定输入的采购变更单信息无误后,应该运行[审核]作业,采购变更单审核后于单据会出现[核]字.若该原始采购单的单据设置为[直接审核],则本采购变更单单据性质亦同原始采购单单别特性。

三、采购变更单打印

对于已录入的采购变更单信息,可利用「凭证打印」将采购变更单印出.另外若该变更原始采购单别的『单据性质设置』中单设为[直接打印],则于采购变更单输入后即可立即打印。

四、采购变更单的更改

运行采购变更作业的原意就是要保留采购单变更记录,所以一般来说变更错误,就该再变更一次,如此才可保留所有变更轨迹.但是真的要更改已经核准的采购变更单,就请将变更单撤销审核,再更改.不过再撤销审核时,系统不允许较少版号的采购变更单更改,必须从最大版号更改起。

五、采购变更明细表打印

对于所有已输入计算机的采购变更单,可以选择「清单与明细表」中的『采购变更明细表』将采购变更单按变更日期顺序打印成明细清单,以供核对或存查或发函传送给供应商的用。

六、采购变更单作废

输入的采购变更单如果有误,可以直接更改或取消后另行输入.另一种处理方式则是将该单指定[作废].经指定[作废]的单据将不做[审核]处理.应注意,已审核的单据不允许作废,除非先行[撤销审核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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